巴基斯坦女性受教育的机会比男性少得多,据1981年人口普查,巴基斯坦妇女的识字率仅为16%,城市妇女的识字率为37%,农村妇女识字率仅7%,边远地区的比率更低,由于实行男女分校,又没有足够的女教师,大量农村女孩无法上学,有的即使上了学,也无法坚持学习。进一步的分析表明,在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中,妇女占31%,在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中,妇女只占23%;能受到高等教育的女性则微乎其微,大学女生大多集中在文科和医科,一个化学系大学生说,他们系里没有一个女生,许多有机会进大学的女性,其目标也只是在毕业后嫁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丈夫,然后生儿育女,操持家务,参加工作的比率很低。在婚姻方面,包办婚姻、早婚、换婚、在家族和部落冲突中以女子作为赔偿、买卖妇女等陋俗依然存在,女性往往成为牺牲品。在家庭内部,对于妻子来说,丈夫就是她们“世俗的真主”,必须绝对服从,敬养老人、伺候丈夫、生养后代,就是她们的天职,正如普什图语成语所说:“对于妇女,不是家,便是坟墓。” 直到几年前,巴基斯坦平均每个妇女要生7个孩子,过多的生育损害了她们的健康,愚昧和医疗保健条件的缺乏,造成许多妇女死于难产,产妇年死亡人数高达1.8-2.7万,此外,每年还有30万人为各种产后疾病所困扰,重男轻女的传统,使女性从出生起便受到歧视。 |